《电子电气设备法》(ElektroG)规范了电子电气设备的无害化处置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第四次修订(ElektroG4)起,零售商也需要履行新的回收和信息告知义务。
按销售面积划分的回收义务
- 总营业面积 ≥ 800 平方米:经常销售电器的食品零售商(折扣店、超市)必须承担回收义务。
- 电器专属营业面积 ≥ 400 平方米:凡拥有相应电器销售面积的所有其他零售商,均须履行上述义务。
- 线上及邮购零售商:原则与实体店一致——电器仓储与发货面积 ≥ 400 平方米的,必须回收旧设备,并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交回途径。
- 新规: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电子烟的面积门槛将完全取消。也就是说,凡销售电子烟的报刊亭、加油站、小店铺,都必须免费回收旧电子烟——无论店面多小,也无需消费者购买新品。
- 重要提示:从 2026 年 7 月开始,线上商店亦须醒目展示新的标准化回收点标志(绿色插头),以表明可提供回收服务。
全新的回收点标志
回收类型
- 小家电(最长边 ≤ 25 厘米):免费回收,且无需购买新品(同一品类最多 3 件)——即所谓“0:1”回收。
- 大家电:仅在购买同类新品时回收(“1:1”回收)。零售商须免费接收旧设备,或在配送新品时收回。今后,零售商必须使用新的回收点标志(绿色插头)对此加以明示。
零售商的义务
- 回收必须免费。
- 零售商须公开向顾客告知回收方式。
- 配送新大家电时,如顾客要求,必须同时收回旧设备。
- ElektroG 第 17 条规定:回收须能在“店内或紧邻店铺处”完成;线上零售商则须在“合理距离内”提供回收。
- 2026 年起还将引入记录义务:零售商必须更精确地登记回收的设备数量,并向 EAR 基金会报告,以提升回收率透明度。
实操中的挑战
- 危险废物:旧节能灯等含汞,属于危险废物,必须使用防破碎的专用容器收集。
- 含锂电池的旧设备:存在火灾与爆炸风险,属于危险品。自 ElektroG4 修订后,零售商须确保将(可拆卸)电池与设备分开存放。损坏的电池被列为高危物质,需使用特制的防火容器。
- 线上零售:法律并未要求在无新购时(0:1)免费上门从最终消费者处取件。线上零售商仅需确保在合理距离内,提供一个合理的交回途径(如通过快递代收点或实体回收点)。若消费者仍要求上门取件,零售商可收取相应费用。只有针对随新购一同产生的大家电回收(1:1),才法定必须免费上门取回。
结语
伴随 ElektroG4 的落地,零售商的角色已根本改变:不再仅仅是销售终端,而是国家废物管理基础设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回收义务的扩展——尤其是 2026 年 7 月起全国范围内的电子烟回收,以及更严格的信息告知要求(回收点标志)——让零售商和线上卖家肩上的责任更重了。
如需电子电气设备、包装、电池及光伏板相关合规事务的一站式专业咨询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。
www.ecopv-eu.com/en/contact/ |
E-Mail: info@ecopv-eu.com
为全球20,000客户提供EPR合规支持
谷歌五星评分
Contact
We look forward to your message!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