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电池法规(EU 2023/1542)规定,自2027年8月18日起,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履行电池原材料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。德国零售业协会HDE、技术零售协会BVT,以及建材、家装与园艺零售协会BHB认为,现有要求很难在法律上稳妥落实。它们要求修订规定;如果不能及时完成,则应进一步推迟至少十二个月。
欧盟电池法规的尽职调查义务包括什么?
这些规则旨在降低电池原材料相关的人权与环境风险。适用企业需要建立管理体系、识别风险、记录应对措施,并安排外部核查和公开报告。具体框架见欧盟电池法规第七章及附件十。
需要注意的是,并非所有零售商都自动承担这一章的义务。首先要判断企业是否将电池首次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,包括装在设备内的电池。法规第47条还规定营业额豁免:前两个财年中的较早一个财年,即倒数第二个财年,净营业额低于4000万欧元的经营者,在不超过相关集团合并营业额门槛等条件下,可以不适用本章。因此,应结合企业角色、营业额及集团结构进行判断。
德国零售业为何要求调整?
协会认为,零售商很难控制原材料开采或电池制造,却可能需要为这些环节提供资料。企业往往不能直接获取可靠的上游信息,也难以独立核实供应商的声明。
HDE、BVT与BHB在联合立场中批评落实指南、指定核查机构及审核程序等配套条件仍不充分。这属于协会对实施条件的评价。它们要求按照各方对原材料采购、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的实际影响力分配责任。
协会还要求将欧盟电池法规与《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》(CSDDD)相协调,以减少重复核查和相互冲突的要求,并呼吁德国政府推动简化。同时,应对通过国际平台进入欧盟市场的第三国销售者有效执法。
要求延期,不等于2027年8月18日的法定日期已经改变
欧盟此前已经将最初的适用日期推迟两年。欧盟理事会公布的已通过修订确认,现行日期为2027年8月18日。本次提出的额外十二个月延期,是行业诉求,并不是已经生效的新安排。
因此,企业仍应继续准备。进口智能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电动工具或含电池家电的企业可能需要关注这些规则,但仅仅销售上述产品,并不当然意味着适用第七章,仍需判断具体角色与门槛。
制造商和零售商现在应做什么?
首先核实企业角色及营业额、集团条件,再梳理相关电池和供应商。随后整理证明资料、明确内部负责人,并持续关注欧盟后续决定。欧盟电池法规和德国BattDG下的注册、标识、回收等义务,应按各自适用范围及时间节点分别核查。原材料尽职调查即使调整,也不意味着这些义务自动暂停。
ECOPV-EU为制造商和零售商提供德国及欧盟范围内的电池合规服务。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来源:HDE、BVT与BHB联合立场,德国零售协会OWL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;欧盟电池法规第47至52条;欧盟理事会。核查日期:2026年10月28日。
AI生成的电池供应链概念图,不代表延期已经获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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